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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業做房貸 最高罰款300萬
2011年 08月16日
【廖珮君╱台北報導】保險業做房貸踩紅線,金管會將開罰。金管會昨宣布,即日起,保險業做房貸時,包括徵信、核貸和覆審,需納入保險業內稽內控,並需符合央行對房市的管制性措施,若有違規定,將開罰60~300萬元。
這也是金管會首度將保險業辦理房貸業務,納入內稽內控。過去保險業做房貸放款並未納入內稽內控,納入後,也將有罰鍰。
金管會納入內稽內控
據了解,此案起因是央行日前金檢時發現,某家壽險公司辦理房貸業務有違規定的成數上限,將對這家壽險公司開罰。
但如何處份?央行和金管會內部出現法規適用認定的爭議。部分官員認為,銀行法規定,央行因調節信用,必要時可選擇若干種類的質物或抵押物,規定其最高放款率,若違反這項規定,可依銀行法處罰50~250萬元。

將有首家保險業挨罰
但這次違反選擇性信用管制的對象是保險公司,金管會認為,應回歸《保險法》去處份,最後決定納入內稽內控來處分,這家遭央行金檢違規的保險業,將是第一家被開罰的對象。
金管會高層說,過去未發現保險業有類似違規狀況,在央行金檢發現後,金管會也做此規定,主要提醒保險業者,辦理房貸,若有違規定將會被處分。
為穩定房市,央行從去年6月開始採取「針對性的審慎房市措施」,對於大台北部分地區房貸成數做限制,第二棟的上限則是7成,去年12月再降為6成,並且擴大適用地區的範圍。
日前央行發現有家壽險公司辦理房貸業務,違反「針對性的審慎房市措施」規定的成數上限,央行本依《銀行法》規定協調金管會,要對這家壽險公司開罰。
但金管會認為用《銀行法》來處分壽險公司,適法性有疑慮,最後決定採《保險法》,並納入內稽內控來約束,即日起保險業做房貸有違反央行管制性措施,將開罰60~3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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